有一天,狱卒进来递给我一块阿加拉面包[42],说道:
“这是你的表妹给捎来的。”
我接了面包,非常纳闷,因为我没什么表妹在塞维尔。我瞧着面包想道:也许弄错了吧。可是面包那么香,那么开胃,我也顾不得是哪儿来的,送给谁的,决意拿来吃了。不料一切下去,刀子碰到一点儿硬东西。原来是一片小小的英国锉刀,在面包没烘烤的时候放在面粉里的。另外还有一枚值两块钱的金洋。那毫无疑问是卡门送的了。对于她那个种族人,自由比什么都宝贵,为了少坐一天牢,他们会把整个城市都放火烧了的。那婆娘也真聪明,一块面包就把狱卒骗过去了。要不了一小时,最粗的铁栅也能用这把锉刀锅断。拿了这块金洋,随便找个卖旧衣服的,我就能把身上的军装换一套便服。你不难想象在山崖上掏惯老鹰窠的人,决不怕从至少有三丈高的楼窗口跳到街上。可是我不愿意逃。我还顾到军人的荣誉,觉得开小差是弥天大罪。但我心里对那番念旧的情意很感动。在监牢里,想到外边有人关切你总是很高兴的。那块金洋使我有点气恼,恨不得把它还掉,但哪儿去找我的债主呢?这倒不大容易。
经过了革职的仪式以后,我自忖不会再受什么羞辱的了。谁知还有一件委屈的事要我吞下去。出了监狱重新上班,我被派去和小兵一样的站岗。你真想不到,对于一个有血性的男子,这一关是多么难受哇。我觉得还是被枪毙的好。至少你一个人走到前面,一排兵跟在你后面,大家争着瞧你,你觉得自己是个人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