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宗朱厚照即位不久,我掌管了司礼监,马永成掌管了东厂,谷大用掌管了西厂。按理说他们都是听命于我的,可自从“匿名状”事件之后,我就感觉到这些人隐隐有与我分庭抗礼的苗头,而我对东西厂的掌控力也已经越来越弱。在此情况下,我不得不创立一个直接效忠于我的特务机构。
“内厂”就此应运而生。
可想而知,内厂创立之后,其职权范围迅速覆盖并超越了东西厂和锦衣卫,其侦缉对象不但包括百官和万民,甚至把东西厂和锦衣卫本身也囊括在内。从此,内厂缇骑四处、朝野人心惶惶。后世的史书称:时东、西二厂横甚,道路以目。瑾犹复立内厂,自领之。尤为酷烈,中人以微法,无得全者。凡所逮捕,一家有犯,邻里皆坐;或瞰河居者,以河外居民坐之。屡起大狱,冤号相属……
在世人眼中,这是一种典型的“恐怖政治”。
可是,如果不让世人普遍觉得恐怖,我又如何获得安全感呢?
我的第二项创举是“罚米法”。
所谓罚米法,就是凡有官吏失职或犯法者,皆“以米赎罪”,而且必须在指定期限内自费把米运到指定的边镇,数目从一百石到二千石不等。我之所以有这项创设,其目的有三:一、充实早已空虚的边镇粮储,缓解日益严重的财政危机;二、借此机会进一步打击政敌;三、迫使更多的人为了免罪而向我行贿。所以,此举可谓一石三鸟、公私兼顾。